“非常感谢陈法官,我们大大小小的官司打了多年,都是因为这个房产,现在终于彻底解决了所有问题,谢谢陈法官!”张华(化名)与李强(化名)激动地对珠海中院陈发法官表示他们的感谢。
买房牵出连环官司,好友对簿公堂
张华与李强本是一对好朋友,2007年,两人共同出资购买了斗门一处房产的第四、五层,各占50%份额,但产权只确认在张华一人名下。2008年,两人就该房产的所有权问题在斗门法院提起诉讼,斗门法院判决确认张华和李强对上述房产各享有50%的产权份额,但至今仍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2018年,两人又因第五层房产的租赁费、电梯费等问题在斗门法院提起诉讼。一案未平一案又起,2019年,两人又因第四层房产的租赁问题,以确认合同无效为由向斗门法院提起诉讼,斗门法院判决后张华不服一审判决,向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案件承办人陈发法官在仔细审阅全部案卷材料后,分析认为这只是普通的确认合同无效纠纷案件,开庭后又了解到,张华与李强因这一处房产问题十余年间都在打官司、执行判决,不仅正常生活受到影响,原本的友谊也日渐淡薄。
透过现象看本质,法官睿智解民忧
陈发法官从案情出发,深入思考整个案件的来龙去脉。他知道,就案判案并不难,但是不管这次租赁合同纠纷如何判决,都无法实质性解决两人的矛盾,也不符合法院断案定纷止争的目的。
在庭审中,陈发法官通过询问张华与李强,敏锐地捕捉到,自矛盾发生以来,两人谁也拉不下面子坐下来好好谈谈,但其实双方心底最深处的情谊还在,存在调解的可能。这一案件虽然是租赁合同纠纷,但两人矛盾的根源在于房产的归属,而两人也因这一房产多次对簿公堂。为了一揽子解决两人正在审理、执行中的案件,并防止日后他们再因这一房产产生新的纠纷,陈发法官提出了一个直指要害的调解方案,让两人竞价购买另一方手中50%的产权份额,由出价高的一方直接购买,这样两层房产将归属一人所有。这个调解方案方便快捷,房产不用走评估、拍卖等程序,直接由一方当事人出价竞得,兑现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大大提高了审判效率,快速化解纠纷,也为当事人节约了诉讼成本。
“我作为中间人,帮他们捅破那一层窗户纸,提出一个其实他们双方心里都有的想法,给他们一个台阶下,就把事情妥善解决了。问题解决后,他们依然是朋友。”陈发法官说。
最终,在陈发法官的主持调解下,李强以400万元买受该房产另外50%的产权份额,成为房产的完全产权人,双方再也不用为产权不清、租金不清、租赁合同是否有效等问题纠缠不清,斗门法院正在执行过程中的产权确认纠纷案件、正在审理过程中的租赁纠纷案件,包括本案都迎刃而解。调解结案既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同时又节约了司法成本,提高了司法质效。
案件调解后,双方当事人都表示非常感谢陈发法官,认为法官想民之所想,做民之所望,做了一件实实在在的好事,让他们在司法活动中感受到“稳稳的幸福感”和“满满的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