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珠海中院李灵法官作客珠海电台《法律在线》节目,为大家讲述劳动争议案例,教大家如何解决劳动争议,今天就让我们一起去回顾一下精彩的内容。
问:劳动争议案件主要有哪些类型?
李灵法官:劳动争议案件主要涉及确认劳动关系、追索劳动报酬、经济补偿金、工伤保险、待遇、竞业限制等纠纷,其中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比较常见。以拖欠加班工资为例,劳动者在周末、节假日加班,正常来说,周末加班要按平时两倍的工资发放,法定节假日加班要按平时三倍的工资发放,但是用人单位只发放和平时一样的工资,甚至没有发放。这种情况下,劳动者可以要求补发。除上述两种情况之外,还有一些如因奖金、提成、补贴、津贴等而产生的纠纷。
问:新冠肺炎疫情对很多行业产生了冲击,在这样的情况下出现了一些劳动关系领域的新问题,对于这类纠纷,法院如何处理?
李灵法官: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劳动关系领域确实出现了许多新的情况,新的问题。针对这些新情况,新问题,今年4月底,广东省高院和省人事厅联合发布了《关于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这个解答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促进用人单位复工、复产为原则,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规定,统一涉新冠肺炎疫情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审理标准。里面主要是针对疫情期间劳动者的工资、劳动者合同的延续和解除,劳动者患新冠肺炎是否为工伤的问题进行了解答。
在疫情期间,出现了一些新的办公形式,比如说企业安排劳动者在家电话营销、上网课、网络开会等,这种情况下,应视为劳动者正常上班,企业要正常支付劳动者工资。当然也有很多行业没有办法通过电话、网络形式上班,比如说服务员这些人群,就应该参照停工停产期间工资支付相关规定执行。第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由用人单位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
打个比方,劳动者疫情前每个月工资5000元,疫情期间企业第一个月要向劳动者发5000元工资,第二个月如果劳动者仍然无法上班,比如说劳动者被隔离,或者企业没有获得批准复工,企业可以按珠海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发放工资,目前珠海市最低工资标准是1720元,按80%发放就是1376元。
问:疫情期间,一些出口型企业,现在转为内销了,它应该如何协调和劳动者之间的关系?
李灵法官:企业可以先与劳动者进行协商,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待岗等方式,变更劳动合同,稳定工作岗位。比如说像现在疫情已经蔓延到全世界,像很多出口企业就受到比较大的影响,只能转内销,这个时候企业可以跟劳动者协商,让劳动者暂时不工作,企业不发工资,待订单恢复后再要求劳动者来上班。如果双方不能协商一致,企业也可以以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进行经济性裁员,但是在这两种情况下企业都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法是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比如说劳动者在企业工作了十年,企业就要向劳动者发放十个月的工资。
疫情之下,企业受到影响,劳动者也受到影响。但复工复产形势是向好的,劳资双方也应本着互体互谅的原则,共克时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