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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中院发布2018年度珠海法院“十大典型案例”
作者:原创  发布时间:2019-12-17 09:49:21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发挥案例的普法宣传价值与统一裁判尺度功能,珠海中院启动2018年度珠海法院“十大典型案例”评选活动。经过初选、复选和审委会评议三个阶段,最终评出了2018年度珠海法院“十大典型案例”。

此次选出的10 篇案例中,民事案例5篇,刑事案例3篇,行政案例1篇,执行案例1篇。包括涉及民生的食品安全案、涉及环境修复的公益诉讼案、涉及促进民营企业生产经营的破产重组案,以及涉及弘扬核心价值观的受伤索赔案,这些案件社会影响大、审判效果好,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对提高公民法治意识、增强司法公信力具有积极意义。


案例一:蓝某明等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doc

案例二:珠海市斗门区龙基发展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doc

案例三:张某文、侯某诉李某成、杨某生命权纠纷案.doc

案例四:珠海市汇顺达建筑工程劳务分包有限公司诉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确认案.doc

案例五:曾某鹏失火案.doc

案例六:韦某明、李某苗与甘某辉、珠海奥园华富置业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doc

案例七:黄某彬、屈某诗等人与珠海市某超发展有限公司、珠海市香洲林某水水产品档健康权纠纷案.doc

案例八:朱某信等与张某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执行案.doc

案例九:每一间业主委员会诉中化方兴公司侵权责任纠纷案.doc

案例十:陈某故意伤害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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