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黄某伟犯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罪、绑架罪、故意毁坏尸体罪、被告人王某雄犯绑架罪、非法拘禁罪、被告人黄某礼犯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被告人邱某荣非法拘禁罪、被告人陈某清犯绑架罪、被告人简某盛犯买卖身份证件罪、故意毁坏尸体罪一案。其中,黄某伟、邱某荣、王某雄、黄某礼、简某盛5名被告人为台湾地区居民。
该案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黄某伟、王某雄、黄某礼、陈某清、简某盛、邱某荣长期纠集于东莞市,以黄某伟在台湾某帮派组织者的身份招揽非法追债业务,并采用暴力、暴力威胁、恐吓等方式强行索取债务以此获利,在中山市、东莞市、珠海市等地多次实施绑架、非法拘禁等犯罪活动,严重扰乱社会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庭审中,公诉机关按法定程序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围绕指控事实充分发表了意见。
据介绍,本案中3名被告人黄某伟、邱某荣、黄某礼按法律规定自行委托了辩护律师。因被告人王某雄、简某盛、陈某清3人没有委托辩护律师,珠海市法律援助中心为其指定了辩护律师。
被告人家属及各界群众代表30余人旁听了庭审。案件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