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日,我院扫黑除办主任魏良荣副院长召集全体刑事法官及助理共同对两高两部《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恶势力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再次进行深入学习和研究。
法官助理刘聪汇报了7月14日参加国家法官学院举办全国法院第一期扫黑除恶审判业务培训班的学习情况,重点汇报了最高法院刑三庭周川法官关于《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恶势力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解读。
魏良荣副院长指示:一是最高法院专门组织扫黑除恶业务培训,充分显示了法院系统对扫黑除恶工作的高度重视,我院各干警必须充分领会最高法院的精神和要求,提高站位,全面推进扫黑除恶工作;二是立足审判职能,开通绿色通道,依法高质高效审判涉黑恶案件,坚决打击涉黑恶恶、涉“保护伞”犯罪活动;三是注重宽严相济、分化瓦解,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四是坚持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相结合,要将每一起涉黑恶案件都办成经得起人民和历史检验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