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人民法院、本院各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的规定,经专业能力测试、管理人名册编制评审委员会评审、拟任名单公示及异议核查等程序,经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核并公告,珠海市评选出破产案件管理人20名,其中二级管理人5名、三级管理人10名、个人管理人5名。现将珠海市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予以公布,并印发给你们,请依照规定使用,原管理人名册不再使用。
特此通知
珠海市中级人法院办公室
2019年4月22日
珠海市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
二级管理人(5名)
1、北京大成(珠海)律师事务所
2、北京德恒(珠海)律师事务所
3、广东非凡律师事务所
4、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珠海分所
5、广东朗乾律师事务所
三级管理人(10名)
1、广东德赛律师事务所
2、广东常成律师事务所
3、广东华杨律师事务所
4、广东莱特律师事务所
5、广东大公威德律师事务所
6、人和启邦(横琴)联营律师事务所
7、湖南人和(珠海)律师事务所
8、北京市中银(珠海)律师事务所
9、广东法宗律师事务所
10、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珠海分所
个人管理人(5名)
1、张志青〔北京大成(珠海)律师事务所〕
2、谢婉婷〔北京大成(珠海)律师事务所〕
3、何灿〔北京德恒(珠海)律师事务所〕
4、李力华〔北京德恒(珠海)律师事务所〕
5、李恒芳〔北京德恒(珠海)律师事务所〕
请以上机构和个人加入珠海法院破产管理人工作Q群1776201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