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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珠海市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的通知
作者:原创  发布时间:2019-05-05 10:28:42 打印 字号: | |

各区人民法院、本院各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的规定,经专业能力测试、管理人名册编制评审委员会评审、拟任名单公示及异议核查等程序,经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核并公告,珠海市评选出破产案件管理人20名,其中二级管理人5名、三级管理人10名、个人管理人5名。现将珠海市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予以公布,并印发给你们,请依照规定使用,原管理人名册不再使用。

特此通知

 

                        

 

                                   珠海市中级人法院办公室

               2019年4月22日



 

珠海市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

 

二级管理人(5名)

1、北京大成(珠海)律师事务所

2、北京德恒(珠海)律师事务所

3、广东非凡律师事务所

4、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珠海分所

5、广东朗乾律师事务所

 三级管理人(10名)

1、广东德赛律师事务所

2、广东常成律师事务所

3、广东华杨律师事务所

4、广东莱特律师事务所

5、广东大公威德律师事务所

6、人和启邦(横琴)联营律师事务所

7、湖南人和(珠海)律师事务所

8、北京市中银(珠海)律师事务所

9、广东法宗律师事务所

10、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珠海分所

 个人管理人(5名)

1、张志青〔北京大成(珠海)律师事务所〕

2、谢婉婷〔北京大成(珠海)律师事务所〕

3、何灿〔北京德恒(珠海)律师事务所〕

4、李力华〔北京德恒(珠海)律师事务所〕

5、李恒芳〔北京德恒(珠海)律师事务所〕

请以上机构和个人加入珠海法院破产管理人工作Q177620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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