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将对2015年入选,2017年、2018年增补的司法委托入选专业机构进行动态管理,有意向退出名册或有变更需求的机构, 请于2019年5月6日前函告我院,机构名称变更的请附营业执照副本,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变更的请详细说明。来函请寄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委托管理办公室1020室收。
同时,我院将进行 2019年度的机构增补工作,符合《广东法院司法委托入选专业机构 (2015修订)的基本条件》并有意向申请进入我院入选机构名册的,请于 2019年5月6日下午 2时30分至 5时30分到我院1020室提交申报资料并出示资质原件供验证。前期已经入册的机构无需重复申报(联系人:袁志新,电话 0756-2666358)。
特此通告
附:《广东法院司法委托入选专业机构 (2015修订)的基本条件》
《广东法院司法委托入选专业机构 (2015修订)的基本条件》.pdf
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司法委托管理办公室
2019.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