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上午,珠海中院召开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会议,贯彻落实省法院《全省法院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市纪委《珠海市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任务清单》等文件精神,部署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党组书记、院长黄炯猛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陈洪信主持,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廉政监督员参加了会议。
童铁丁组长根据《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案》对今年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了讲解说明,并重点就提高各庭室主体责任意识和加强信访举报件办理工作作了强调。黄炯猛院长就如何做好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四点意见:一、认清新形势,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统一领导。二、增强责任意识,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按照从严治党、从严治院的要求,切实增强主体责任意识,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审判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同总结,确保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折不扣落到实处。三、强化纪律约束,持之以恒深化作风效能建设。结合“思想大解放、作风大转变、效率大提升”行动,坚决纠正“冷硬横烦推”、“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不良作风,树立法院干警文明形象,全面提升审判质效,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四、注重标本兼治,建立健全内部监督管理制度机制。认真落实“抓早抓小”谈话制度,在深化运用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多做“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工作,干部有问题就要及时提醒、批评、教育、处理,要善于管理,敢于管理。积极探索建立与新型审判权运行方式相适应的监督机制,管好关键人、管到关键处、管住关键事。
会上,院长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签订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