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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司法研究会涉澳司法研究基地”在珠海法院揭牌

作者:原创  发布时间:2017-10-16 09:28:25 打印 字号: | |

10月12、13日,最高法院中华司法研究会专职副秘书长牛凯一行分别在珠海中院、横琴法院调研课题管理等工作,并为两级法院“中华司法研究会涉澳司法研究基地”揭牌。最高法院研究室中华司法研究会秘书处负责人江继海,秘书处干部刘德萍、陈清亮,广东省高院研究室主任科员陈中越,珠海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黄炯猛,珠海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振峰,横琴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蔡美鸿,横琴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曹如波以及两级法院研究室、涉外审判等庭室相关负责人和法官参加活动。

 

△最高人民法院中华司法研究会专职副秘书长牛凯、珠海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黄炯猛为研究基地揭牌

    为探索涉澳司法理论、司法制度、司法实践及司法文化等重大理论问题,加强对澳门地区的司法实证研究,经中华司法研究会与珠海中院协商,决定共建“中华司法研究会涉澳司法研究基地”。双方签订共建涉澳司法研究基地协议书,在设置专项课题、举办学术研讨会、人才培养、数据共享、成果共享等方面开展合作。

△最高法院中华司法研究会专职副秘书长牛凯与珠海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振峰签署《最高人民法院中华司法研究会与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共建涉澳司法研究基地协议书》

 

△最高法院中华司法研究会专职副秘书长牛凯与横琴新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蔡美鸿共同签署了《最高人民法院中华司法研究会与广东省珠海横琴新区人民法院共建涉澳司法研究基地协议书》,并为该研究基地共同揭牌

    珠海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黄炯猛表示,“中华司法研究会涉澳司法研究基地”建立后,珠海两级法院也将继续发挥自身优势,积极配合中华司法研究会,加大调研力度。

    一是围绕服务“一带一路”倡议,审理好涉澳案件,优化自贸区法治环境。横琴自贸区是广东自贸区的重要片区之一,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目前已集中由横琴新区法院审理,这是珠海法院满足“一带一路”建设实践中的司法需求,积极回应“一带一路”倡议的重要司法举措。加强对涉澳民商事案件的总结分析,实施精品战略,定期制作涉澳民商事审判白皮书,提供及时、真实的数据信息和精品案例,不断提升涉澳审判的专业化水平。

    二是充分利用毗邻澳门的地缘优势,推动两地司法互助和法律制度的深度融合。通过选任港澳籍人民陪审员参与涉港澳案件审理,吸收澳门大学生担任法官助理、志愿者,邀请澳门专家担任咨询顾问、与澳门高校联合举办法官素能提升研修班等,拓展司法合作的渠道和方式,积极学习借鉴澳门的司法经验。建立两地法院互访交流机制,组织干警到澳门法院开展座谈、实地调研等活动,邀请澳门法院法官到珠海法院进行座谈、举办讲座,进行常态化交流。建立两地法院日常交流机制,构建信息化交流平台,运用电子邮件、微信等方式加强日常工作业务交流,提升两地法院协作效率。目前,横琴新区法院正在与澳门特别行政区初级法院协商签订《关于加强交流与协作的框架协议》。

    三是统筹研究力量,形成合力,充分发挥中华司法研究会涉澳司法研究基地的重要作用。选派两级法院优秀研究人才前往中华司法研究会进行学习,参加中华司法研究会的培训。举办中小型学术研讨会、邀请专家举办讲座等活动,进一步提高两级法院干警的调研水平。高质量完成中华司法研究会为基地定期设立的专项课题,积极向中华司法研究会会刊及会员通讯等刊物投稿,研究基地的学术成果优先在中华司法研究会刊物上发表。与中华司法研究会组建合作工作小组,在两级法院中选出具有优秀调研能力和管理能力的人才作为小组成员,协商决定工作小组的组成方式、工作范围及议事规则等事项。为“中华司法研究会涉澳司法研究基地”提供办公场所,保障办公条件,设立专职联系人员,确保研究基地日常运转与对外联络顺畅。积极搜集积累相关科研资料、数据信息和实务案例等资料,与中华司法研究会共享共用。研究基地的课题成果,与中华司法研究会共同享有,争取把中华司法研究会涉澳司法研究基地建设成为连接内地与澳门的司法理论、司法制度、司法实践及司法文化等重大理论问题的前沿窗口。

 

△参与珠海中院“中华司法研究会涉澳司法研究基地”揭牌仪式人员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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