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上午,我院召开部署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贯彻落实省法院《全省法院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市纪委《珠海市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评估系统推广应用实施方案》和市党廉领导小组《市直有关单位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等文件精神,部署2017年度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党组书记、院长黄炯猛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童铁丁主持,各部门负责人,廉政监督员参加了会议。
童铁丁组长首先解读了《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案》,并对2017年度我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进行分解。他指出:一、推动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签订党廉责任书,制订主体责任清单,完善党廉问责机制,建立健全党廉考核机制,加强司法巡查,定期报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二、持续深化纪律作风建设。加强党廉宣传,强化党廉教育,坚持抓早抓小,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八小时以外”监督,深入开展审务督察工作;三、建立健全对司法权运行的监督机制。推进监督机制建设,强化制度约束,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四、持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狠抓信访件的处理和案件查办工作,把握实践好“四种形态”,严惩和预防职务犯罪;五、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厘清纪检监察部门工作职责,加强两级法院纪检监察干部培训,严格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
黄炯猛院长在总结时强调,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把握好“四要”。一要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全院各部门对此需高度重视,保证队伍不出问题。二要落实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院长、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均是责任主体,应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既抓审判,又抓队伍。廉政监察员不要做“老好人”,要真正发挥好监督作用。三要层层抓落实,人人齐参与。每个层级的负责人都要真正做到抓早抓小,管好上班时间的工作纪律,加强“八小时以外”监督,重视廉政档案的填写,个人重大事项要及时申报,共同做好党廉工作。四要做好纪律作风专项督察工作。采取明察暗访、不定期检查等办法,对辖区基层人民法院和本院各部门进行督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