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至27日,最高法院关于新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座谈会在珠海召开。会议由最高法院行政庭副庭长李广宇主持,来自最高法院行政庭、广东高院行政庭、上海高院行政庭、福建高院行政庭及著名高校的专家学者等会聚一堂,对新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讨论稿(第三稿)进行了研讨与论证。珠海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敖广恩,副院长刘泉应邀参加了会议。
敖广恩院长在致欢迎辞时,介绍了珠海法院改革创新、开拓进取取得的成绩,恳请上级法院对珠海法院工作尤其是行政案件集中管辖工作加强指导。会中,代表们就立案登记、起诉期限、管辖、共同被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行政协议、一并审理民事争议、规范性文件一并审查、行政判决、审判监督程序与实施座等新行政诉讼法的重难点问题进行了热烈、深入的研讨。专家学者的前沿观点及比较法阐述,审判一线的疑难问题及实务建议,都引起了最高法院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小组成员的共鸣。珠海两级法院行政审判骨干代表及珠海法制局的代表,有幸也参加此次座谈会,也在座谈会上提出了有见地的建议,得到了与会代表们认同。
李广宇副庭长表示,在这次座谈会取得的成果上,对新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讨论稿进行完善。会议结束之际,广东高院徐春建副院长祝贺本次座谈会取得圆满成功,希望作为审判业务大省的广东法院,努力实施好新行政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为审判事业作出应有的贡献。
2011年行政诉讼法修改的启动会议在珠海,这次新行政诉讼法的司法解释座谈会又在珠海召开,这必将推动珠海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打开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