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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中院联合横琴新区法院共同发布横琴改革成效
作者:原创  发布时间:2015-03-10 09:52:49 打印 字号: | |

3月6日上午,珠海中院联合横琴新区法院共同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媒体发布横琴新区法院综合改革一年工作成效。中院新闻发言人黄志坚副院长主持会议,横琴新区法院蔡美鸿院长作新闻发布,横琴新区法院曹如波副院长、审判管理办公室李磊明主任参加发布会。中央、省、兄弟市及港澳地区媒体驻珠海记者站记者,珠海两报两台多家媒体参加了发布会。

蔡美鸿院长通报了横琴新区法院综合改革构想的落实情况,称横琴改革取得显著成效。一是社会各界反响良好。横琴改革获得了各地政法机关、海外新闻媒体、学术界的持续关注与积极肯定。二是审判执行主业取得出色成绩。2014年3月收案至年底,共受理案件415宗、审执结323件,结案诉讼标的人民币21304.97万元,实现“无抗诉、无改判、无发回重审、无超审限案件、无上访、无投诉”。三是新的审判权运行机制运行顺畅。七次法官会议确定了机制、民商事案件的裁判文书样式等与审判业务密切牙关的重要问题;由会议制转为审理制后的审判委员会,除法定案件外,直接组成合议庭审理案件;重大疑难案件识别机制,确保审判委员会委员审理重大疑难案件。四是法官责任意识增强。办案责任制、较高职业保障,使得横琴法官责任感、使命感增强,牢固树立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核心价值观,积极运用法治思维化解矛盾,努力实现案结事了、息诉罢访、定纷止争。五是审判团队运行模式优势明显。横琴新区法院推行审判团队运行模式,法官助理和书记员通力合作,更好地辅助法官做好审判工作,形成了良好协作机制。六是职权配置优化。横琴新区法院实行司法行政事务集中管理后,内设机构大幅精简,内部职权配置更加合理,职责更加明晰。审判管理、政务管理、人事管理明确分工,工作人员各负其责、各尽其力,法院内部管理实现了高效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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