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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招聘2名合同制辅警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9-08-05 15:14:14 打印 字号: | |


因工作需要,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辅警2名,招聘职位及方式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管理方式


此次招聘职位包括合同制辅警2名(限男性),被录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合同有效期内,我院与受聘人双方履行合同规定,聘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受聘人不再具有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辅警身份。


二、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较好,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2.限男性,年龄2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831日)


3.限退伍军人或警校毕业生,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4. 双眼裸眼视力1.0以上,身高173CM以上;


5.体能测试达到《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训练大纲》规定的及格标准;


6.本人无违法犯罪记录、其配偶、父母及兄弟姐妹未受过刑事处分;


7. 身体健康。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及时间: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间:201986日至81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大楼1319室报名(珠海市香洲区梅华西路168号。) 联系电话:2666682 
2666273


3.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


2)报考者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或退伍证明材料、获奖证书(以上材料需交复印件各1份,带原件备查);


3)报考者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照2张(报名表上贴一张,另一张留存);


报名登记表的电子版及其他材料的扫描件另行发送至zhzyzzc@126.com


4)报考者若为国家机关或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资格审查:根据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参加考试人员名单、领取准考证时间和考试有关事项将通过电话通知形式告知报考人员。


报考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二)考试


考试内容包括体能测试、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技能测试成绩×30%+笔试成绩×20%+面试成绩×50%(成绩分数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1位)。


1.体能测试:按《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训练大纲》规定的标准。该项成绩占总成绩的30%


技能测试不合格者,不能进入笔试面试环节。


2.笔试:笔试主要考察文字表达能力,出一道题目,由考生写一篇文章,800字左右。该项成绩占总成绩的20%


3.面试:根据技能测试和笔试两项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面试主要考察考生形象、仪表、气质、应变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等等。面试采取考生先自我介绍,考官提问交流的方式进行。


(三)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根据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在珠海市三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其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产生的空缺可按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2.考察:主要对应聘者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考察,以及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复核。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所产生的空缺可按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四)办理录用手续

   
公示期满,办理录用手续。被录用者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聘用人员不办理工作关系调动。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秉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监督电话0756-2666200。

    (二)对违反招考纪律的考生,立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三)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的审查,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程序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的,立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四)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人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1:珠海市中级法院招聘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报 名 登 记 表.doc


 


 


 


                  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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