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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司法改革带来新活力 珠海各级法院呈现“六升三降”新态势
  发布时间:2018-01-11 16:01:07 打印 字号: | |

  200811月成为助理审判员,20104月调整到刑庭开始办案,侯静晶在珠海中院算得上是经验丰富的年轻法官。201611月,侯静晶成功选任为员额法官并任审判员。

 “改革对员额法官的业务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入额之后,侯静晶明显感受到,虽然法官人均办案量增加,却因流程分工更明确,办案效率更高。

  员额法官的设置只是珠海法院深化司法改革其中一项内容。坚持以改革创新推动科学发展,努力为全国司法改革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珠海法院近年来不断推进落实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四项改革”,成功探索审判执行工作新机制,并实现横琴新区综合改革的深化。

  数据显示,2017年珠海全市法院共受理案件61020件,办结51953件,同比分别上升9.48%12.1%。全市法院法定(正常)审限内结案率为99.55%,一线办案法官年人均结案224件。如今,珠海各级法院均呈现法定(正常)审限内结案率、结收案比、调解率、撤诉率、执行标的到位率、实际执行率上升,生效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率、再审启动率、信访投诉率下降的“六升三降”态势。

  权责分明

  让优秀法官到审判一线

  80后”王文娟是珠海中院一名年轻的助理审判员,司法改革前已经独立办过案件,在2016年员额法官考核之后成了一名法官助理。

  “以前是独立审理案件,现在是协助员额法官处理日常大小事务,依然奋斗在司法一线。”王文娟坦言,随着司法改革的深化,未来法官的要求更高,责任更大,意识到自身的不足,这个过渡时期刚好可以让自己沉下心来,好好充电。

  员额制是指将法院人员分为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三类,根据法院辖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人口数、案件数等确定法官数量,对法官在编制限额内实行员额管理。以优秀的员额法官为中心,构建审判团队,是珠海法院司法改革清单中重要的一项。

  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张振峰介绍,截至2016年底珠海已完成第二批员额法官推荐工作,并妥善做好未入额法官的安置分流工作。目前,全市法院现有员额法官236名,其中中院61人。

  张振峰坦言,这一项涉及法官“饭碗”问题的改革措施,执行之初困难不少。如何分流未入额的法官,如何安抚团队受影响的“军心”,一系列问题均影响着改革能否顺利推进。

  但无论如何,员额法官制是提升法官团队水平,确保办案效率有效提高的改革措施。实行新型审判权运行模式,全市法院目前已组建以员额法官为中心的审判团队109个,所有入额法官均在审判一线办案。

  不止是法官团队,改革给张振峰这样的院庭领导带来的影响也是显著的。

  为探索审判监督新机制,严格落实权力清单,强化院庭领导办案责任、领导责任和主体责任,珠海中院明确院庭领导的办案量,把院庭领导编入合议庭,带头办理重大疑难案件。同时,严格落实法官办案责任终身负责制,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改革目标。

  “由院庭领导履行一定数量的办案任务,一是科班出身的院庭领导能提高疑难案件的处理效率;二是社会上不断出现的新类型案件,促使院庭领导从管理中抽身,学习业务内容。”张振峰笑称,过去因为管理工作繁琐,业界同行新书根本没时间阅读,现在则是”马上拿来读一读“。

  司法改革要紧紧牵住司法责任制这个牛鼻子。员额法官制精简团队,庭院领导办案、法官办案终身责任制提高办案质量,珠海法院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四项改革”还有一项是完善改革配套措施,包括制定《法官会议工作规则》,充分发挥专业法官会议的功能作用,统一裁判尺度。

  “集思广益的法官会议制度,充分发挥法官会议的咨询作用,让部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得以提前解决,减少进入审判委员会的案件数量,让审委会委员将更多精力投入到对审判工作的宏观指导中。”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胡夏称。

  机制提效

  优化资源配置实现公正与效率“齐飞” 

  去年728日,陈女士来到珠海香洲区人民法院,将印有“高效调解、为民解忧”的锦旗送到调解与速裁工作室。原来,在办房产过户手续时,陈女士因缺少规定的资料无法在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于是向法院提起诉讼。

  “接到案情后,我第一时间与调裁室法官共同研究解决方案。”负责处理该宗纠纷的调解员王世荣回忆,收案第二天,该纠纷便顺利达成调解协议。

  近年来,珠海各级法院受理的案件量逐年攀升。珠海法院聚焦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探索,通过创新调解速裁模式、完善多层次诉讼制度体系等形式,做到“简案快审、难案精审”。

  如今,一系列繁简分流的措施办法于珠海各级法院“百花齐放”。中院成立“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横琴新区法院成立调解工作室,香洲法院设立调解与速裁工作室,斗门法院成立“速裁法庭”,促进案件分流和纠纷多元化解决……

  优化司法资源,提高司法效率,促进司法公正,珠海法院探索的审判执行新机制,不止繁简分流。

  比如,珠海法院在深化家事与少年审判改革上,既有香洲法院成立的家事少年审判室、“心晴屋”心理辅导室,与华南师范大学心理学院合作推进家事少年审判心理干预机制;还建立家事调查员制度,全省首创离婚证明书制度。

  构建珠澳司法合作新机制方面,珠海中院建立中华司法研究会涉澳研究基地,发挥珠海法院涉澳审判的地缘优势,通过举行珠澳法官座谈会,促进内地与澳门的司法交流互助。

  保护创新驱动方面,香洲法院高新区人民法庭及横琴自贸片区知识产权巡回法庭发挥作用,推动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审合一”,加大对关键核心技术、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驰名商标的保护力度;建设“知识产权案件互联网审理中心”,提高知识产权审判信息化应用水平……

  张振峰介绍,司法体制改革在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中居于重要地位。2017年是珠海全面深化改革向纵深推进的关键一年。“发展至今,珠海法院探索深化司法改革一直在困难中前行,稳步中推进。”张振峰坦言,司法改革是一场“持久战”,每一项具体改革的背后,都凝聚大批法律践行者的汗水和心血。“珠海司法改革还存在不少问题需要攻克,下一步珠海各级法院将继续在探索中前行。”撰文:何丽苑 何娟

 

 

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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