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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程说理式执法”是极好的普法
  发布时间:2017-09-22 09:22:22 打印 字号: | |

    “全程说理式执法”是执法者法律知识的不断自我强化与教育,可让执法过程更加公平公正,更经得起民众的审视,也更有利于营造人人知法、守法、用法的法治环境。

 

    司法部近日印发的《司法行政系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意见》列出了司法行政系统的“普法清单”,要求司法行政执法、管理、服务全过程中“释法、说法”,比如办理行政处罚案件时推行“全程说理式执法”,在案件受理、调查取证、案件审理、告知听证、处罚决定和处罚执行全过程说透法理、说明事理、说通情理,提高行政处罚的说服力和公信力。

 

    “谁执法谁普法”虽是对执法部门的一项基本要求,但在现实当中,执法往往得以很好地贯彻,普法却显得相对滞后,其结果是,执法产生了一定的震慑力,但民众知法守法的能力和意识,却没有得到多大强化。惟有执法和普法齐头并进,方能让民众既不敢违法,又懂得守法的重要性,关键是,让民众知道行为的边界在哪,便于他们更好地守法。

 

    更重要的是,在执法过程中普法,能够结合眼前鲜活的案例,向民众传输法律知识,这样的普法模式所产生的效果,是街头宣传等其他普法模式所不能企及的。“全程说理式执法”称得上是一种极好的普法模式,有必要将其当作一种执法常态,在所有执法过程中推广。

 

    此外,从长远来看,“全程说理式执法”不仅不会影响到执法效率,反而会降低执法的难度。最初的说理式执法也许需要花费较多时间,但久而久之,相关法律知识就会被特定群体更加熟练地掌握,这样不仅可以提升民众守法的自觉性,而且能够大幅提升执法的公信力,使民众对执法更加理解与支持,执法过程顺畅了,执法效率自然会提升。

 

    边说理边执法,对于执法者本身也是一种提醒。执法者首先要带头守法,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执法,但在现实执法过程中,执法者本身不守法、甚至越权执法的现象还难以彻底避免。“全程说理式执法”是执法者法律知识的不断自我强化与教育,可让执法过程更加公平公正,更经得起民众的审视,也更有利于营造人人知法、守法、用法的法治环境。

 

来源: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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