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正确把握常态化与制度化的关系 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
  发布时间:2017-09-18 09:32:49 打印 字号: | |

    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需要正确理解常态化和制度化的内涵,正确把握常态化与制度化的关系,把数量要求与质量要求统一起来,做到两个方面有机融合、同步推进。

 

    中央部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同时提出常态化和制度化两方面的工作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需要正确理解常态化和制度化的内涵,正确把握常态化与制度化的关系,把数量要求与质量要求统一起来,做到两个方面有机融合、同步推进。

 

    一、常态化是对“两学一做”时间维度的数量要求

 

    常态是指经常出现、持续存在的正常状态。常态化就是要把阶段性任务转化为经常性工作,经常抓、经常做,不间断、不停滞。对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是中央一以贯之的明确要求。2016年部署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伊始,中央就明确指出,“两学一做”不是一次活动,要突出正常教育,把思想政治建设抓在日常、严在经常。今年部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中央再次强调,要把“两学一做”作为党员教育的基本内容,融入日常、抓在经常,长期坚持、形成常态。

 

    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必然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各项事业之所以能开新局、谱新篇,最根本的就在于有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科学指引。在新的起点上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须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载体,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引向深入,坚持用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全党,进一步筑牢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思想根基,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把维护核心的政治要求转化为思想自觉、党性观念、实际行动。因此,“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是短期的阶段性工作,而是一项长期的历史性任务,必须长期坚持、形成常态。

 

    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体现了思想政治建设的规律性要求。“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建设的有效途径,解决的是理想信念、党性观念、奉献意识、担当精神等主观世界存在的思想问题。实践表明,主观世界的改造是长期乃至终身的任务,不可能毕功于一役,也不会一蹴而就。坚定“四个自信”,树立“四个意识”,需要党组织坚持不懈进行教育引导,需要党员干部坚持不懈进行自我改造,只有持之以恒才能久久为功。

 

    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是人民法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现实需要。较长期以来,一些法院存在重审判业务、轻党建工作的倾向,党的组织生活不经常的问题比较普遍,“三会一课”没有按时正常开展,对党的理论、党章党规的学习教育不够经常,往往是上级有要求、要督查时才进行。党的组织生活不经常,是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从严治党不力的重要表现,是部分党员干警党的意识不强、组织观念不强、发挥作用不够的重要原因。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党的建设,必须认真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的要求,着力解决党的组织生活不经常、不正常的问题。特别是在当前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形势下,人民法院执法办案、队伍建设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干警队伍中现实思想问题增多,在司法理念、司法能力、司法作风等方面,存在不少与新的审判权运行机制不相适应的地方,更加需要充分发挥机关党建“服务中心、建设队伍”的重要作用,通过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强化正确理论引领,统一思想、凝心聚力,更好地促进人民法院改革发展。

 

    二、制度化是对“两学一做”实践操作的质量要求

 

    制度是操作规程和行动准则,反映着对客观规律的理性认识。所谓制度化,就是各项工作要在基本内容、方式方法、操作程序等方面有章可循、照章办事,做到规范化落实,防止和克服随意性。注重制度建设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我们党保持严密组织体系、严明组织纪律的重要基础。中央强调,要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纳入党支部“三会一课”等基本制度,运用“三会一课”等制度抓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体现着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制度化要求。

 

    制度化是规范化的前提、科学化的基础,是保证工作质量、增强工作效果的重要条件。我们党在加强自身建设的长期实践中,总结形成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组织生活制度,包括“三会一课”制度、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谈心谈话制度等,奠定了通过党的组织生活教育管理监督党员的制度基础。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度化,就是要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载体,促进组织生活制度的规范化落实,提高组织生活的质量和效果,强化组织生活教育党员、锤炼党性的政治功能。

 

    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度化,是在总结党的组织生活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提出的实践要求。过去一个时期,一些法院存在落实组织生活制度不严格、开展组织生活随意性大的问题,表现为内容不正确、程序不规范、态度不认真,具有表面化、形式化、娱乐化、庸俗化的倾向。这样的组织生活难以发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的作用,导致一些支部组织涣散、纪律松弛,党员干警违纪违规问题屡屡发生。党的十八大以来,通过连续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正常的组织生活逐步得到恢复,并且越来越严格规范。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度化,就是要在已有基础上总结经验、查找不足、补齐短板,进一步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着力解决组织生活不认真、不严肃、不规范等问题,切实按照制度规定的内容、程序、对象、时间等要求,严格规范地开展组织生活,不断提高组织生活的质量和效果。

 

    三、常态化和制度化要有机融合、同步推进

 

    对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和制度化的两方面要求是相辅相成、紧密相关的,不能相互脱离或相互割裂。常态化是制度化的基础和前提,没有长期的学习教育实践,就难以形成行之有效的学习教育制度。同时,无论多么完善的学习教育制度,只有落实到经常性工作中,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体现自身的价值。制度化是常态化的重要保障,是更高层次的常态化。没有制度化作保障,常态化就难以真正持久;没有制度化的引领,常态化就只是在低层次、低水平上循环,学习教育的质量和效果难以提高。

 

    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坚持常态化和制度化有机融合、同步推进。要把落实常态化作为首要任务,着力在落实“常”“长”二字上下功夫,切实把经常性学习教育经常开展起来。无论是需要学习阅读的文件著作,还是需要定期落实的组织生活,都要达到规定的时间和数量要求,防止和纠正“缺斤短两”、打折扣的现象。在落实常态化的过程中,要贯穿和体现制度化的要求,以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为保障,坚持经常性工作规范化落实,坚持“两学一做”的规定内容一项不少,组织生活的必要程序一项不少,防止学习教育因为经常开展而松懈随意,降低工作标准和质量要求。

 

    为确保把“两学一做”作为党员教育的基本内容抓在经常,各级党组织对学习教育要做到有年度计划、有季度安排,每月开展活动,定期组织学习,让“两学一做”成为党员干部政治生活中的“一日三餐”。要通过经常性、常态化的学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时刻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忠实履行共产党员的责任义务,自觉践行忠诚、干净、担当的要求,做“四讲四有”“四个合格”的合格党员。

 

    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度化,要把严格落实制度与完善制度结合起来。各级法院党组织要严格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和即将出台的《党支部工作条例》,确保不变形走样。要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把党内法规关于组织生活的原则要求进一步具体化,形成要求明确具体、便于操作和检查的实施细则,解决好一些基层党组织只知道“干什么”、不知道“怎么干”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结合落实巡视整改任务,先后制定出台“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内谈心谈话等8个实施细则,明确落实各项组织生活制度的时间要求、具体内容、操作规程和组织方式,为基层党组织规范落实组织生活制度提供具体遵循,既保证了组织生活的经常性落实,又对提高组织生活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以“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实现党支部组织生活正常化规范化

 

    党员学习在支部、活动在支部、履行职责在支部,党支部建设得如何、发挥作用如何,对于机关党建工作特别是党员队伍建设至关重要。中央明确要求,“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从法院党建工作实际来看,党支部建设既是重点也是难点,目前还有不少薄弱环节,政治功能不强、组织软弱涣散、从严治党缺位等问题在一些法院党支部中还不同程度地存在。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对加强党支部建设既提出了更高要求,也提供了有利契机。各级法院要牢牢扭住党支部建设这个重点,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为抓手,实现党支部组织生活的正常化规范化,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在各个党支部真正落地落实。

 

    “三会一课”等党的组织生活是“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基本形式。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在党支部层面要严格规范地落实组织生活制度,把“两学一做”作为“三会一课”的基本内容固定下来、坚持下去。通过落实“两学一做”常态化要求,切实把党支部的组织生活正常起来,把党员经常性学习教育经常起来,让党员干部在常态化的组织生活中经常接受教育和监督。通过落实“两学一做”制度化要求,不断提高党支部组织生活规范化水平,切实增强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让组织生活真正起到锤炼党性、改造思想的作用。只有党的组织生活实现正常化、规范化,党支部的政治功能才能得到增强,战斗堡垒作用才能充分发挥,才能把思想政治工作落实到支部,把从严教育管理党员落实到支部。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每个党支部都要结合实际作出具体安排,把学习教育任务具体化、精准化、差异化,把“两学一做”的原则要求转化为可操作、能落实的工作载体。要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与完成审判任务、落实司法改革紧密结合起来,把握不同党员干部的思想动态和行为特征,做到因人施教、精准施策,注意体现差别,不搞整齐划一,切实把学习教育成效体现在提高队伍素质、促进执法办案上,防止学习教育与审判工作相脱节的“两张皮”问题。实行司法责任制改革后,有些法院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因为要完成具体办案任务而忽视履行“一岗双责”,没有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党建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对此要进行批评教育、及时予以纠正,必要时应作出组织调整。各级法院要建立健全学习教育督导检查机制,对党支部落实“两学一做”情况实行全过程指导和常态化督查,深入了解“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情况和实际效果,及时总结推广基层创造的新鲜经验,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偏差,不断提高“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质量和效果。通过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充分发挥党建工作对执法办案、队伍建设的引领和促进作用,为人民法院改革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思想政治保证。

来源: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