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谁都没有超越法律的特权,全民守法是实现法治中国伟大理想的必由之路。
大型政论专题片《法治中国》第六集《全民守法》,以深刻的思考和鲜活的案例论述了全民守法对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性。全民守法是建设法治国家的基础,亚里士多德曾经说过:“虽有良法,要是人民不能全都遵守,仍不能实现法治。”大力推进全民守法,努力让守法成为全民自觉意识和真诚信仰,对全面依法治国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形成具有重要意义。
要实现全民守法,司法机关要公正司法。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法律要发生作用,首先要得到全社会信仰。如果一个社会大多数人对法律没有信任感,认为单靠法律解决不了问题,还要靠上访、信访,要靠找门路、托关系,甚至要采取聚众闹事等极端行为,那就不可能建成法治社会。如果执法不严、司法不公,就不可能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只有公正司法才能维护法律的尊严,才能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才能增强全体人民对法律的信任感。只有公正司法,人民群众才能相信法律、依靠法律、遵守法律。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要通过公正司法调动人民群众投身依法治国实践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使尊法、信法、守法、用法、护法成为全体人民的共同追求。
要实现全民守法,国家、社会要全民普法。全民普法是培养全民守法意识的必经途径,应坚持普法“从娃娃抓起”。自“三五”普法以来,全国大、中、小学全都开设了法治教育课程,联通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法治教育网络正在不断完善。国家机关不仅要执法、守法,还要肩负起全民普法的重任。这是推动全民守法的一项重要制度设计。2017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首次明确国家机关为法治宣传教育的责任主体。“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中国策”,将为全民普法提供制度保障。同时,还要充分发挥宣传、文化、教育部门和人民团体在普法教育中的职能作用,加强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建立政府机关、执法司法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进一步提高普法实效。推动开展“法治县市”“法治乡镇”“法治社区”的基层创建活动,加强公民道德建设、社会诚信建设、法治文化建设,让法律成为人民群众维护自身权益、参与社会管理、追求自由生活的重要工具。
要实现全民守法,领导干部要带头守法。习近平总书记说,各级领导干部在推进依法治国方面肩负着重要责任,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依法办事,带头遵守法律,始终对宪法法律怀有敬畏之心,牢固确立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观念,不要去行使依法不该由自己行使的权力,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公职人员带头守法是法律权威得以树立的基本要求。若公职人员没有遵守法律,法律权威则形同虚设。正如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的,“一些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办事观念不强、能力不足,知法犯法、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现象依然存在”,因而我们必须进一步加强公职人员守法教育工作,健全公职人员违法惩戒机制,让公职人员成为模范守法的带动者。《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要求,县级以上地方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并将履职情况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的要严格问责。
要实现全民守法,人民群众要遇事找法。我国是个人情社会,人际关系广泛,老领导、老战友、老同事、老同学、老朋友关系交织,人们遇事首先想到的就是找人,讲个熟门熟道,加之腐败现象推波助澜,“信访不信法、信官不信法、信闹不信法”的现象曾一度愈演愈烈。人情一旦介入了权力和法律领域,就会带来执法不严、司法不公。法治建设,人人受益,公民不仅是法治中国前行的受益者,更应该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要引导全体人民遵守法律,有问题依靠法律来解决,决不能让那种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现象蔓延开来,要坚决改变“会哭的孩子有奶吃”现象。要逐步在广大干部群众中树立法律的权威,要让大家都相信,只要是合理合法的诉求,通过法律程序就能得到合理合法的结果。我们要通过全民普法、公正司法、带头守法引导广大人民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使尊法守法成为全体人民的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让法治成为全体人民的最大公约数和核心价值观。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战略任务,是一场深刻而重大的社会变革。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谁都没有超越法律的特权,全民守法是实现法治中国伟大理想的必由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