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上午,珠海中院召开党组中心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作出的重要批示,以及《中共广东省委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的通知》的内容,中心组全体成员以及机关党委、办公室、研究室、宣传科等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珠海中院将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成果,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紧紧围绕法院中心工作,进一步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党组书记、院长黄炯猛同志在会议最后强调,结合法院实际工作,要做好以下五点:一、要充分认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的重大意义;二、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的精神实质,切实增强学习贯彻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三、要围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来开展法院工作,为广东未来的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四、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关键是要把法院工作做好。五、要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重点做好学习贯彻和宣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