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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琴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从立案到结案最快37天
作者:原创  发布时间:2017-01-24 09:03:53 打印 字号: | |

    本报讯(记者胡洁婷 通讯员何娟 胡冬梅)横琴新区法院努力创建全国综合改革示范法院,为珠海和横琴自贸区提供服务和保障,忠实履行司法职能,精心打造涉外审判创新机制,取得显著成效。

 日前,横琴法院审结一起涉澳股东知情权纠纷案件。原告陈先生系澳门居民,与内地人钱某、彭某某一起在珠海注册一家公司并出资担任股东,因为公司拒绝让陈先生查阅公司账目而产生纠纷,陈先生、钱女士于2016年8月向横琴法院提起诉讼。承办法官考虑案情简单,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决定适用简易程序。

 同年10月14日,案件顺利开庭审理。在当庭调解没有成功的情况下,法官给了各方一个月时间调解。

 由于调解期限届满后各方仍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横琴法院在同年11月17日作出一审判决,支持了两原告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等诉讼请求。各方当事人收到判决后,均息诉服判,没有上诉,判决已经生效。

 这个案件从立案到作出判决,仅花费2个多月即顺利结案。据悉,这是横琴新区法院尝试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并顺利结案的数百件涉外民商事案件中的其中一件。在这些案件中,最快作出判决的案件从立案到结案只用了37天。

 据统计,横琴新区法院现已在500多件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中适用简易程序,办案效率大幅度提高。

来源:珠江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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