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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人房屋多年拒绝归还 法院强制执行促其搬离
作者:原创  发布时间:2017-01-18 10:04:12 打印 字号: | |

    本报讯(记者赵岩 通讯员叶文飞 吴婥婧 何娟)双方房屋买卖不符相关法律,被法院判定买卖无效。不过,被告一直占据房屋,不肯归还。1月5日,金湾区人民法院执行局联合法警共出动27人,将成某占用的房屋土地予以清理和腾退。

 法院介绍,1992年10月,梁某向平沙某农场购买涉案房屋,几年后其将涉案房屋租给成某居住,但成某坚称该房屋已由其买下而非租赁。后梁某诉至法院,要求成某返还涉案房屋。该案生效判决认为,双方存在买卖关系,但因涉案房屋土地的性质为国有划拨建设用地,双方的转让行为未经政府批准,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故买卖关系无效,成某应将房屋返还给梁某。判决生效后,经梁某多次催告,成某仍未履行返还义务,梁某遂向涉案不动产所在的金湾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行动当日,执行人员按照执行方案迅速展开行动,防控被执行人、查控危险物品、清点搬离财物、现场记录等有条不紊地进行,执行现场还做好了突发状况的抢救、抢险准备。执行过程中,成某比较配合,但成某的家属来到现场后,情绪激动,一度与执行人员发生言语冲突,执行法官耐心向被执行人家属做解释和说服工作,经过说服教育,家属未采取过激行为,执法人员迅速清理了现场物品,将涉案房屋顺利移交给申请执行

来源:珠江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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