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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中院:执行“铁拳”是如何炼成的?
作者:原创  发布时间:2017-01-13 10:12:13 打印 字号: | |

 

珠海市两会正在召开。12日,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黄炯猛向珠海市人大九届一次会议作工作报告时指出,今年将继续加大执行力度,最大限度地保护胜诉方的合法权益。
去年全国最高法院提出,坚持以人民呼声为第一信号,向执行难全面宣战,深化执行体制改革,提高执行信息化水平,规范执行行为,穷尽执行措施,加强信用惩戒,让失信被执行人寸步难行、无处逃遁,破除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藩篱。
近一年来,珠海中院积极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省高级人民法院的部署要求,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主线,创新机制管理,强化执行力度,着力化解执行难,以规范化为基础,以强制性做保障,以信息化做翅膀,积累不少先进经验,取得良好成效。
刚过去的2016年,珠海中院共办理执行案件1133宗,执结案件857宗,结案数同比上升7.5%,结案率为75.64%。执行到位金额35.7亿元。采取边控措施67人次,拘留罚款4人次,曝光失信被执行人185人次,使用强制措施次数为历年最高。
●撰文:梁涵 王轲 何娟
把关加锁▶▷
形成科学执行格局
去年12月12日,当看到融资款进入共同管理账户,珠海中某公司代理人马上到珠海中院递交了解除查封申请和结案申请书。这起涉及金额逾9亿元、耗时1年多的债权案件,在珠海中院依法合规的处理下,终于划上圆满句号。
“收案之后,我看到涉案标的达9亿多元,凭经验判断这个案件涉及面应该较广,当天下午就约见了申请执行人,对申请执行人掌握的情况进行摸底。”珠海中院执行法官管法官回忆说。接下来的一年多里,面对被执行人的各种拖欠借口,管法官以细致的调查、合法有力的处理措施,终让其主动登门寻求和解。“在办理执行案件中,如果有一些瑕疵,都可能给执行工作带来影响。”
珠海中院以执行案件办理流程为线索,全面制定、完善相关节点的办理工作,并制定出台了多项制度。覆盖从执行开始到财产调查、处置、分配、结案等方方面面,形成了执行有规则、管理有办法、操作有流程、过程有监控的规范化执行格局。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珠海中院积极推行执行信息公开,规定执行案件受理后,及时公开案件的执行流程、执行期限和承办人员,并随时接受上级法院检查。全面建立法官每日轮值集中接待执行当事人制度,要求执行法官在各关键环节将执行案件受理、查找被执行人、财产保全、评估拍卖等重要事项及时告知案件当事人。
随着珠海经济社会发展,执行案件逐年增长,面对繁重的执行任务,需要富有凝聚力和战斗力的执行队伍。近年来珠海中院同样把加强执行队伍建设放在非常关键的位置。一方面配齐配强队伍,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狠抓司法廉政建设,帮助执行人员筑牢廉洁司法防线;一方面制定了执行工作绩效考评机制,增强执行人员的责任和使命感,对于执行工作突出的人员,珠海中院在年终考核、职级晋升上,予以优先考虑。
重拳直击▶▷
让失信被执行人无处逃遁
“您好!您的快递在暨南大学南门取件处,请前往领取。”2016年12月20日,珠海中院执行法官通过扮成快递员,才终于依法拘留了老赖岑某。第二天,岑某缴清了拖欠3年的租金30万元。这是珠海中院执行法官们与“老赖”斗智斗勇的日常。
前两天,珠海中院公布了一份“老赖”年度黑名单,晒出截至2016年12月31日的全市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中包括103名自然人和41家法人或其他组织。
面对“老赖”的拖、赖、躲、磨、抗,珠海中院形成多部门、多行业、多领域、多手段联合信用惩戒工作新常态,拓展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信用惩戒的范围和深度,最大限度挤压失信被执行人的生存和活动空间。
珠海中院面对“老赖”绝不手软。对未了结债务的被执行人,100%限制出境;未按规定申报财产的被执行人,一律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规避执行者,视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或移送追究刑事责任。
“进出珠海的境外人员多,边控的方式对境外失信执行人尤其奏效。”负责边境控制的郭法官说。
2016年,一名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0万元的境外人士,出境后尚未缴清罚款。因其在大陆并无财产可查控,法院寄件也石沉大海,案件一度陷入僵局。珠海从边检了解到该名境外人士再度入境,随即对其进行边控,限制出境。6天之后,珠海中院便收到其家属上缴的20万元罚款。
高效迅速,是珠海中院出击“老赖”的又一实锤。“执行工作讲究争分夺秒,慢一步都可能导致前功尽弃。”珠海中院执行一科相关负责人说。
2016年6月20日中午,执行一科唐法官接到一件标的1.5亿元的财产诉讼保全案,被执行财产是几百公里外的柳州某化工厂的328套设备。当晚9时,唐法官一行5人驱车到达柳州。第二天傍晚,顺利完成了对该工厂328套设备核对、匹配和查封,实现了48小时内对被执行人主要资产的控制。
高效的执行力将化工厂打了个措手不及。“查封完成后,工厂还有人不明所以,自然是来不及转移财产。”带头查控的唐法官说,在高效有力的法律震慑下,工厂负责人立即承诺自动履行还款义务,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
科技助力▶▷
实现执行模式质的飞跃
“报告指挥中心,执行组已到达执行现场,目前被执行人……”屏幕中,帅气的执行法官正用“单兵系统”向指挥中心汇报执行现场情况;屏幕外,前来珠海中院考察的全国人大代表陈伟才等一行见证了这一切。
“听完珠海中院执行工作的介绍,为珠海的执行工作点赞。”去年12月,广东省人大代表徐飞在现场频频点赞。他说,借助于互联网信息技术,减少了法官频繁到外地查控的奔波,节省了执行成本,提高了执行效率,珠海的探索实践契合了时代趋势。
2016年以来,为扭转被执行人难找、执行财产难寻、协助执行人难求的困局,珠海中院坚持不懈推进执行信息化建设,不断提升执行工作数字化、智能化、透明化水平。目前,珠海中院以信息化为翅膀,已开发上线了执行司法查控系统V3.0,并在全国率先开通子模块房地产点对点查控系统。
据了解,通过该系统,法院可以查询到被执行人在珠海市内所有的房产登记和档案信息,并且能实现线上查封,在2秒内发生查封效力。“这能在最短时间内规避被执行人转移财产的风险。”
“系统开通迄今不足1个月,已经办理5000多宗查询案件。如果换成法官手工操作,每宗案件需两名法官,5000多件案件则需耗费1万人次的工作量。”在珠海中院执行法官们看来,执行工作插上信息化翅膀后,真正实现了质的飞跃。
2015年,珠海中院在全国率先装备并深度应用4G“单兵执行系统”,如今“单兵”系统已成为珠海中院执行人员的标配。通过该系统,执行人员能对执行全过程录音录像,遇到新情况、新问题或者突发情况,及时与后方的执行指挥中心人员进行沟通互动,做到执行过程公开透明,有效保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执行法官的人身安全,并起到固化证据的作用。
“执行工作有时面临着规避执法、暴力抗法甚至人身威胁。‘单兵执行系统’的现场记录,尤其是实时传输功能让被执行人有所畏惧,也消除了执行人员的顾忌。”有着多年执行经验的王法官坦言,他曾在湖北襄阳某电子科技公司查封工厂时遭遇工人阻碍,因为亮出“单兵”,并晓以利害之后,执行才得以顺利完成。

 

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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