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关系被法院判无效后,仍不履行返还义务,继续占用房屋土地,1月5日,金湾区人民法院执行局联合法警对被执行人成某占用的房屋土地予以清理和腾退。
据了解,1992年10月,梁某向平沙某农场购买涉案房屋,几年后其将涉案房屋租给成某居住,但成某坚称该房屋已由其买下而非租赁。后梁某诉至法院,要求成某返还涉案房屋。该案生效判决认为,双方存在买卖关系,但因涉案房屋土地的性质为国有划拨建设用地,双方的转让行为未经政府批准,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故买卖关系无效,成某应将房屋返还予梁某。判决生效后,经梁某多次催告,成某仍未履行返还义务,后梁某遂向涉案不动产所在的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行动当日,执行人员按照执行方案迅速展开行动。被执行人成某比较配合,强制执行工作完成后,涉案房屋顺利移交给申请执行人。
本报讯 记者张伟宁 通讯员叶文飞、吴婥婧、何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