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赵岩 通讯员张剑明 吴婥婧 何娟)趁人熟睡,入室盗窃,盗走装有现金的裤子,并从中获得现金8500元。昨天,记者从金湾法院获悉,该院近日审理此案,男子吴某因盗窃罪被判拘役。
经金湾法院审理查明,2016年5月16日凌晨2时许,被告人吴某来到王某位于高栏港区南水镇下金龙村某房的住处,趁王某熟睡,将其装有现金的裤子盗走。后吴某来到附近的垃圾箱处,取出裤子口袋内的人民币8500元,并将裤子扔进垃圾箱。王某案发后报警,民警经侦查掌握被告人吴某有作案嫌疑,于当天在南水镇下金龙村路边将其抓获,并追回涉案全部赃款。
金湾法院认为,被告人吴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判处吴某拘役五个月,缓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