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张伟宁 通讯员张剑明、吴婥婧、何娟报道:珠海一男子饮酒后驾车,途中遇到交警设卡检查,竟然冲卡逃跑,并与警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损坏的后果。记者从金湾区人民法院了解到,31岁的莫某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记者从金湾区人民法院了解到,2016年4月9日晚,高栏港交警大队的执勤交警在高栏港经济区南港路某路口设卡查车,当晚20时31分许,莫某酒后驾驶粤C牌小汽车经过该处,交警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莫某不仅不配合,反而一脚油门驾车冲卡逃跑。执勤交警见状,随即驾驶警车追截,同时示意被告人莫某停车接受检查,被告人莫某继续驾车逃跑,并在高栏港经济区南水镇同心路路段碰撞上警车,造成两车损坏的后果。随后莫某被当场抓获,交警发现其有醉酒驾车嫌疑,于是对其抽血检查。经鉴定,莫某血液中检出乙醇成份,含量为104.26mg/100ml。莫某案发后已赔偿涉案警车的全部维修费用,并因本案于2016年4月9日被羁押,同年4月15日被取保候审。
金湾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莫某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而莫某为逃避公安机关检查而驾车冲卡,并驾车碰撞警车,应当从重处罚,但鉴于其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且赔偿涉案警车的全部维修费用,可以酌情从轻处罚,一审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