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一言不合用水管打伤工友
作者:原创  发布时间:2016-09-13 16:08:52 打印 字号: | |

珠江晚报讯(记者赵岩 通讯员曹大起 吴婥婧 何娟)本是同一工厂的工友,却因为上班停车问题引发矛盾。谁知,工厂负责人调解无效,反而进一步恶化,被告人唐某路边捡铁水管,直接击打工友,致其受伤。昨天,记者从金湾法院获悉,该院近日审理此案,唐某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刑。

公诉机关指控,2015年2月4日17时许,被告人唐某在三灶镇某洗衣厂上班期间,与钟某因停车问题发生争吵。当晚23时许,工厂负责人王某通知唐某和钟某到办公室了解情况,二人再次发生争吵。后唐某冲出办公室,钟某紧随其后,唐某在路边捡起一根铁水管朝钟某打去,钟某用左手遮挡受伤。在王某等人拉架过程中,钟某朝唐某头部打了一拳,将其打倒在地。经鉴定,钟某左手尺骨骨折,所受损伤为轻伤二级;唐某面部皮下出血,所受损伤为轻微伤。2015年2月9日,钟某出具刑事谅解书,对被告人唐某表示谅解。

另查明,2015年2月5日凌晨1时许,民警接钟某报警后,在三灶镇某洗衣厂抓获被告人唐某,并于2015年2月15日对其取保候审。被告人唐某在取保候审期间逃离珠海市,2015年11月13日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于当天被刑事拘留。

金湾法院认为,被告人唐某持械故意非法伤害被害人身体,致一人轻伤,构成故意伤害罪。法院判决被告人唐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来源:珠江晚报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