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罗某乘坐飞机,看上了邻座乘客的苹果手机,盗窃了手机。谁知,失主立即发现报警,女子私下将手机还给了失主。但此举仍然没能改变其犯罪的事实。近日,罗某被金湾法院以盗窃罪判刑。
被告人罗某,女,1989年8月23日出生。经金湾法院审理查明,2014年12月,罗某在乘坐从南昌飞往珠海的途中,趁坐在旁边的陈某熟睡之际,将陈某放在座位上手提包内一台苹果手机盗走。当日15时许,陈某发现手机被盗报警,民警在飞机降落珠海机场后进入机舱排查,罗某私下交还手机给陈某,随后民警将罗某带回派出所调查,并于次日对其取保候审。
金湾法院判决被告人罗某犯盗窃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记者赵岩通讯员曹大起吴婥婧何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