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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劳工做幌子收办证费 一男子诈骗被判3年
  发布时间:2016-06-16 09:33:23 打印 字号: | |

谢某等11人被招收做澳门劳工,交了几千元办证费后却没了下文,最终得知中了骗子的圈套。近日,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案中被告人华某判处有期徒刑3年。

据法院审理查明,2014年10月份开始,华某在拱北谎称其在澳门与他人合伙开建筑公司,需要在大陆招收劳工,以此为由骗取他人信任。华某通过林某、廖某夫妇召集想去澳门做劳工的人员,收取每名劳工人民币6600元至8000元劳工证办理费用,并以应酬费的名义,向林某、廖某承诺,每介绍一名办证人员,林某、廖某可以从办证费中获得人民币1400元。随后,林某和廖某召集了谢某等11人,先后共收取澳门劳工证办理费用人民币94000元后,将其中的人民币87600元交给华某。

法院认为,被告人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多人财物,数额较大,构成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华某平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珠江晚报记者  庞晓丹

来源:珠江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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