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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代购”实施诈骗 一女子被判10年刑
  发布时间:2016-06-12 09:33:08 打印 字号: | |

郑某本来只是光顾金某的“海外代购”,没想到,两人熟络后,却掉进了金某的“圈套”,被骗取50多万元。经法院审理,被告人金某被认定诈骗罪,获刑十年。

法院审理查明,2014年3月起,被告人金某与被害人郑某因“海外代购”通过手机建立联系。当年3月至5月期间,金某为被害人郑某在海外多次代购化妆品、服装等,并取得被害人郑某的信任。同年5月1日至6月19日期间,金某以预付款营销活动、为他人代购需要资金周转、投资高额回报项目等理由,骗取被害人郑某的信任,多次要求被害人郑某向其提供的账户汇款,共计人民币523690元。

被告人金某得到上述款项后,用于个人消费及在赌场放贷、偿还赌债上。在约定还款日期届满后,金某多次编造理由拖延还款,直至难以联系。2014年10月17日,被告人金某被被害人郑某扭送至公安机关。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金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1万元。

珠江晚报记者 庞晓丹

来源:珠江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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