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现将我院招聘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书记员岗位)的有关考试时间、地点通知如下:
(一)计算机文字录入技能测试
1.时间: 12月 29日(星期二 )下午15:00,测试时间为20分钟。
2.考试地点:审判大楼十三楼审委会会议室(1313室)
(二)笔试
1.时间: 12月 29日(星期二)下午16:00,测试时间为60分钟。
2.考试地点:审判大楼十三楼审委会会议室(1313室)
请各位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提前15分钟到达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南大堂(正大门)集合,未准时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参加考试人员(依照报名顺序排列)
肖 念 张 燕 徐 航 饶 丹 陈逸敏
李俊蓉 梁家惠 李幸夷 梁慧珊 谭慧莹
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处
2015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