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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最大宗涉嫌走私渔具系列案开庭
  发布时间:2015-12-24 15:10:55 打印 字号: | |

今年5月中旬,拱北海关公布该关缉私部门侦破全国最大宗渔具走私案,一举摧毁数个走私团伙,总案值达3.58亿元人民币,偷逃税款9890万元。随后,涉案团伙陆续被检方送法院起诉。昨日上午,该起渔具走私系列案之一的澳x玛公司渔具走私案在珠海中级法院公开审理,该公司涉嫌走私偷逃应缴税款超过662万元。

被控低报价格走私进口渔具147批次

检方庭审中指控称,自2010年起,为降低成本,提高利润,主营钓具产品的澳×玛公司开始通过低报价格、包税代进等方式走私进口渔具。其具体方式是:澳×玛公司在收到日本高×公司、台湾三×达公司、香港×资讯公司、日本“KIZAKU××”公司等境外供货商的货物后,委托报关公司报关进口。报关所用合同、发票、装箱单等资料由被告苏×生(公司的实际负责人)指令被告陈×明(公司境外采购负责人)依据境外供货商提供的到货电子数据中品名、规格、数量等信息制作;价格由苏×生指令陈×明比照实际成交价格进行不同幅度的低报录入,制作虚假合同、发票、装箱单后,由陈×明提交给报关公司申报进口。澳×玛公司先后委托珠海金×报关公司等代理进口业务,从九洲港海关、珠海跨境工业区办事处海关、江门海关走私进口渔具。自2010年至2014年期间,澳×玛公司通过低报价格走私进口渔具147批次,经拱北海关关税处核定,偷逃应缴税款人民币618万元。

被控包税代进偷逃税款44万余元

此外,自2013年底起,澳×玛公司开始委托领×公司的林×忠(另案处理),以包税代进方式为其走私进口渔具。截至案发前,澳×玛公司共计交给林×忠多批次渔具货物,经拱北海关关税处核定,由林×忠组织走私入境渔具货物偷逃应缴税款人民币44万元。综上,澳×玛公司共偷逃应缴税款人民币662万元。苏×生作为澳×玛公司的实际负责人,决策、组织和策划上述走私行为者,其应对澳×玛公司全部走私行为承担责任。陈×明在苏×生指派下,直接参与了公司渔具走私入境的报关等主要环节,应对其直接参与的走私行为承担刑事责任。检方认为,苏×生、陈×明的行为,应以走私普通货物罪追究其责任。

庭审现场

被告对偷税金额“有意见”

庭审中,被告人苏×生和陈×明对检方起诉的案情经过表示“无异议”,但对涉案偷逃税款的金额“有意见”。苏×生辩称,检方起诉的偷逃税金与实际不符合,苏×生表示,低报价格逃税的办法是其想出来并交代下属执行的,而找其他公司包税代进,是因为“到货速度较快,但不知道别人是如何运作的。”据苏×生供述,林×忠给他包税代进是按每公斤30多元计算的。被告人陈×明表示,低价报价是按照苏×生的指示,调整价格为实际价格的八分之一左右。案件目前仍在审理期间,判决结果将择日宣判。

记者 庞晓丹

来源:珠江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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