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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籍陪审员首次参审内地案件
作者:原创  发布时间:2015-11-27 09:16:44 打印 字号: | |

25日,一位澳门籍陪审员出现在珠海横琴新区法院的法庭上,这是澳门籍陪审员首次出庭参与内地案件的开庭审理。

25日上午,横琴法院开庭审理两宗涉外民事案件。庭审时,澳门籍陪审员胡景光与横琴法院的法官以及一位珠海本地人民陪审员田先生一起坐在审判台上,共同审理案件。

“这是我第一次参与到内地庭审中来,这种公开、公正、透明的方式让我感觉很不错。”胡景光先生表示,庭审让他很有参与感,法官都会询问他的意见。因澳门与内地的法系并不一样,澳门没有陪审员这一制度,胡景光表示,在被聘用为陪审员后,法院专门邀请他参与内地法系的相关培训课程,故自己是“有备而来”。

胡景光为何会成为陪审员?胡景光透露,自己本职是澳门旅游业议会的理事长,随着横琴成为自贸区,澳门人与珠海有越来越多商贸、旅游、民事各方面的往来,故对参与到横琴国际化法治环境建设中有浓厚兴趣。“我认为成为陪审员就是一个很好的窗口,让我融入到珠海,更了解内地。”胡景光表示,同时,自己也会尽力将澳门的人文、法治精神等与珠海作交流。

横琴法院相关负责人曹如波介绍,澳门籍陪审员的选拔经过较为复杂的过程,经过多方协调,港澳籍陪审员已于今年10月份选任完毕,首批选任了胡景光先生等10名港澳籍人士为横琴法院人民陪审员,任期五年。他们经过人大常委会任命,并接受过相关专业的培训,对内地法律有一定了解。

“广东省的涉澳民商事案件集中在珠海审判,而珠海的涉澳民商事案件又集中交由横琴法院管辖。”曹如波说,通过选任港澳籍陪审员,并实实在在地邀请港澳籍陪审员参审,尤其是参加涉外、涉港澳台案件的审理,对于促进珠澳两地深度合作、打造涉外、涉港澳台精品案件具有重要意义。

来源: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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