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申请执行期限为多久?
作者:原创  发布时间:2015-08-12 15:47:27 打印 字号: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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