殡仪馆是不少逝者人生最后一站,然而却有人用生者悲情图利、借逝者安葬发财,向“天堂”路上不断伸出腐败的黑手……南都此前曾独家披露珠海市殡葬服务系统腐败窝案内情(2015年3月31日报道)。昨日下午,负责审理该窝案的香洲区法院再次披露案件的相关情况,除了原殡葬系统领导获刑五至十年之外,供应花卉、棺木的2名供应商也以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墓碑加价八成出售牟利
据了解,2014年5月,珠海市检察机关查处了珠海市殡葬系统职务犯罪窝案10件12人,该窝案涉案金额超过420万元,个人受贿最多的高达155万多元。其中5起目前已经审判结束。
珠海市殡葬服务中心是珠海市民政局下属、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负责市殡仪馆和合罗山、仙峰山两个永久性公共墓园的管理和经营。大到墓园石料、棺木购进,小到骨灰盒采购、鲜花配送,殡葬服务中心大大小小负责人无不雁过拔毛、中饱私囊。有的官员还打起了资产管理的主意,通过减免单位所属物业租金、延长租期等方式,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取“好处费”……
法院查实,珠海市殡葬服务中心原主任刘高源受贿49万元,珠海市殡葬管理处合罗山墓园办公室原主任、珠海市殡葬服务中心殡仪馆原馆长曾宪飘受贿155万元,珠海市殡葬服务中心殡仪馆原副馆长卫来想受贿52万元,珠海市殡葬服务中心殡仪馆服务部原主任白景亮受贿60万元,珠海市殡葬服务中心仙峰山墓园管理办公室原主任骆来东受贿52万元。
一个令人印象深刻的细节是,据刘高源交代,整个殡仪馆的鲜花采购价格不固定,“这个定价随意性是很大的”。而刻墓碑样板,“市面价一个4000元的话,我们卖给市民一般要加价80%卖到7200元”。
最终,刘高源、曾宪飘获刑10年,卫来想、白景亮获刑6年,骆来东获刑5年。
“给钱”获关照 行贿者也获刑
在受贿之外,法院还特地通报了行贿者受审情况。2006年至2012年间,汕尾市海丰县某木器厂负责人辜某辉在向珠海市殡葬服务中心殡仪馆供应棺木的过程中,为了在棺木供应、棺木验收、销售款结算等方面获得关照,通过异地转账汇款或存现的方式,先后多次向珠海市殡葬服务中心殡仪馆馆长曾某飘、白某亮等人分别行贿人民币1305500元和538550元。由于辜某辉行贿数额为1844050元,属于情节特别严重,但是法院考虑到辜某辉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罪行,是自首,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最终判处辜某辉有期徒刑五年。
2007年至2014年间,珠海市香洲某花卉行实际负责人陈某添为达到一直为珠海市殡葬服务中心殡仪馆供应鲜花的目的,先后多次向刘某源、曾某飘和卫某想行贿共计人民币860000元。由于陈子添所送的人民币860000元中部分属回扣款,部分为逢年过节送礼,但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所以法院将上述款项界定为贿赂款,对被告人陈子添的行贿金额认定为人民币860000元,因此,香洲法院判处陈某添有期徒刑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