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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法院“四个百”活动推进法治珠海建设
作者:原创  发布时间:2015-02-12 09:29:16 打印 字号: | |

    促使200多件信访“骨头案”服判息诉或导入法律途径解决、成功调解108件难案、为信访人发放司法救助资金3万元、征集意见建议200多条……11日,珠海中院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全市法院“四个百”活动的阶段性成果。

    珠海法院“四个百”活动自去年10月起开展,通过“百名法官带案下访”、“百宗难案调解”、“百场庭审公开直播”、“百场征求意见活动”,依法化解矛盾纠纷,加大司法公开力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推动司法改革创新。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建设法治珠海的开局之年,珠海提出要让一流法治环境成为核心竞争力。围绕实现创建全国先进法院、把珠海打造成全国司法改革示范市、处理涉法涉诉先进市的目标,今年全市法院将继续开展“四个百”活动,推进法治珠海建设。

    70余宗信访案件导入法律程序解决

    珠海中院副院长、新闻发言人黄志坚介绍,“百名法官带案下访”活动开展以来,全市法院通过领导包案、带案下访、视频接访、司法救助等不同方式,直接与信访群众面对面零距离交流,有效促使200多件信访“骨头案”服判息诉或导入法律途径解决。

    据统计,全市法院共为70余宗信访案件的信访人及时指引合适的法律途径,从而将信访问题导入法律程序解决。在活动中,法院还对4宗有错案件依法启动再审。

    值得一提的是,面对一批进京老信访户,金湾法院率先开展远程视频接访工作,安排信访人与最高人民法院远程视频接访2   次,将信访人员稳控在本地,实现进京访总量下降50%的目标。信访人表示,这种接访方式让他在本地就能面对面地向最高院法官表达自己的诉求,又节省时间和精力。

    成功调解108件难案

    “百宗难案调解”活动面对的多是1年以上长期未结案件;疑难、复杂、敏感、新类型案件;有重大社会影响、公众关注度较高的案件;群体性案件,诉中矛盾尖锐,判后极有可能成为信访案件的再审案件。

    据悉,全市法院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在依法、自愿的基础上,创新调解工作方式,既重视发挥法律的规范作用,又重视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不断加大诉讼调解力度。

在陈某诉湖南天禹设备安装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提供劳动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中,陈某因工四级伤残,已经历多次诉讼均败诉,得不到赔偿的他生活陷入困境,多次向相关机关上访,情绪非常激动。但本案因证据、法律程序等方面的因素,陈某的诉讼请求同样无法得到支持,面临败诉。

    “如果本案不能得以解决,将可能产生一些社会隐患。”黄志坚介绍,主审法官灵活调解、多方协调,最终说服本案当事人以及与本案相关的其他案外企业和个人共同向陈某支付了18万元,陈某对此表示满意。

    截至目前,全市法院已成功调解108件难案,一批社会影响较大、矛盾比较尖锐的案件得到有效化解,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93场直播实现案件类型全覆盖

    公开是最好的监督。作为全国司法公开示范法院,珠海法院近年来不断加大司法公开力度,完成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和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公开平台建设,实现庭审录入、录音、录像“三同录”,去年,两级法院选择社会广泛关注的典型案件,开展庭审直播93场。

  庭审直播的方式主要有网络庭审直播和微博直播。据悉,珠海“百场庭审直播”活动做到了直播案件类型全覆盖。去年10月,斗门法院还完成了全市法院系统首次刑事远程视频庭审。根据中国社科院2014年《法治蓝皮书》显示,珠海法院司法透明度排名位居全国中院第9名。

 

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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