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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硬骨头”案件重审当天调解当天结案
作者:原创  发布时间:2015-02-03 08:57:56 打印 字号: | |

1月27日上午9时10分,珠海中院审判长陈发正式宣布开庭审理一起历经3年的再审案件,与以往不同的是,这样一个“硬骨头”案件,竟在当天调解成功并结案。

该案是珠海某智能科技公司与陶某友之间的一起劳动争议纠纷。法律关系虽然不甚复杂,但是案件历经一审、二审、再审,前后长达3年,双方当事人积怨很深。法庭围绕再审请求和案件争议焦点,组织双方开展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作为承办法官,审监庭庭长陈发认真听取当事人陈述,准确把握案件当事人心理,找准问题症结所在,并针对双方利益平衡点提出建议,最终,三年缠案未解决的矛盾得到调解,双方当事人当庭达成调解协议。

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该案是珠海中院历史上首例当天开庭、当庭调解、当天归档结案的案件,具有示范意义。同时,该案也是珠海中院今年首例由审判委员会委员承办的民事再审案件。审判长陈发表示,自从当上部门领导之后,工作重心转移到部门管理等行政事务方面。根据珠海中院去年12月出台的《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理案件的规定(试行)》,他作为审判委员会委员,每年至少审理10宗案件,其中至少承办5宗案件,本案也是他今年承办的第一起案件。

“一般来讲,再审案件双方当事人矛盾比较突出,调解难度较大,但是部门领导作为资深法官,利用自己丰富的审判经验和工作阅历,更能找准案件的症结所在,说服当事人接受调解,从而化解疑难案件。”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称,这也是珠海中院推行审委会委员办案的初衷之一,今后,珠海两级法院的院长、庭长将更多地参与到案件审理工作中,以审判长的角色指导案件审理工作或亲自承办案件。

来源: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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