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9日上午,省高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许佩华一行赴珠海中院开展“转变执行作风 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活动督导检查工作并召开报告会,珠海中院党组书记、代院长敖广恩,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万惠明及各区法院执行局负责人参与了本次会议。
省高院此次督导检查主要是通过抽查部分案件,了解专项活动中执行案件数据核录补录工作和当前执行积案清理任务完成情况,收集相关问题、建议。报告会上,万惠明局长汇报了珠海中院“转变执行作风 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活动开展以来的总体情况、执行案件数据核录补录及执行积案清理任务完成进度。截止至目前,珠海法院专项清理活动的总进度已达到50%以上,在执行案件数据核录补录方面和执行积案清理方面,两级法院虽面对诸多客观困难,截止至2014年12月20日,专项活动应清理案件1169宗,已清理案件806宗,清理率68.95%,超过省院要求的40%清理进度。其中,涉民生案件清理结案率100%、金融债权案件清理中三个基层法院结案率100%、立案一年以上其他未结案件结案率66.9%。从总体上看,珠海法院基本完成专项活动部署任务,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如金融债权案件及立案一年以上的其他执行案件结案率不够高,且终本结案案件占以上需清理的三类案件结案方式的一半以上,这需要继续狠抓落实。
听完工作汇报,许佩华局长对珠海法院专项行动的完成工作表示肯定和赞赏,称由于执行案件数量的提升,珠海法院的任务都非常繁重,此次珠海法院的抽查案件情况较好,特别是涉民生案件的执结情况及一年以上未结执行积案清理方面,相比同组其他法院完成的更好,但仍有需要改进的地方,如在金融债权案件清理方面要继续克服一些历史遗留原因导致的执行难度,提高结案率,在执行案件数据核录补录方面,各基层法院要抓紧跟进,保证录入效率与质量双达标,在最高院检查前顺利完成各项任务。
最后,敖广恩院长表示,中院领导班子对此次专项行动非常重视,今后也会继续支持执行局相关工作,在人、财、物上提供保障,以确保专项活动的顺利开展,并要求专项活动清理核录工作一定要做细做好,不能弄虚作假,一个月时间务必全部完成,以迎接最高院的检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