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动态
斗门法院院长任审判长开示范庭 当庭宣判
作者:原创  发布时间:2015-01-04 12:02:33 打印 字号: | |

12月10日,为合理调配办案资源,缓解案多人少的办案压力,斗门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黄伟锋带头开庭审案,公开审理了一宗贩卖毒品案件,法院部分初任法官、旁听群众及媒体记者等30余人旁听了庭审。斗门法院通过新浪、腾讯、人民网的官方微博,及搜狐新闻客户端同步直播了该案的庭审过程。

上午十点整,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黄伟锋院长身着法官袍,同其他合议庭成员端坐在审判长席,庭审正式开始。经过半个小时的审理,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所指控的事实和罪名均无异议,当庭认罪。鉴于案件事实已经查清,审判长与其他两名合议庭成员评议后决定当庭宣判。休庭十分钟后,审判长黄伟锋当庭宣判,判决被告人贩卖毒品罪成立,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将扣押在案的毒品及作案工具手机予以没收。“整个庭审过程依法进行、规范有序、驾驭熟练。”见证了全部庭审过程的记者坦言。

今年,为进一步提高领导业务水平及司法能力,深入参与把握审判执行一线工作情况,增强业务分析、指导的针对性,斗门法院出台规定,院领导主办案件10件以上,各庭长主办案件50件以上,综合部门法官主办案件30件以上。截止11月,具有法官资格的部门负责人以上领导共收案448件,结案364件,其中庭长结案最高已达73件,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一线法官的办案压力,也为其他法官开庭审理起了示范作用,有助于全院庭审质量的提高。

来源:本站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