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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湾区法院连续三年被省高院授予“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
作者:原创  发布时间:2014-12-18 19:35:00 打印 字号: | |

近日,金湾区法院召开2013年工作总结暨表彰大会。记者从会上获悉,去年金湾区法院在主动服务大局、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提升司法公信力、提高群众满意度等方面取得重大进展。去年全院受理案件数再创新高,达4350件,其中结案4060件,结案率达93.33%。

去年,金湾区法院围绕当地政府中心工作,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如在金湾区收回金湖公园用地工作中,全院组织三分之二干警力量,深入养殖户家中了解诉求,制定周密执行方案,实施两次大规模水面强制执行行动,历经三个月,依法强制腾退19宗金湖公园非法占地,为行政机关清理金湖公园用地发挥了示范和推动作用。

在履行司法职能方面,金湾区法院为全面提升群众满意度,通过案件评查、暗访等方式检验公正司法水平和改进司法作风。如该院继续推行“开庭时间、地点由当事人定制”工作模式,各业务庭开设了35次巡回法庭,将评审现场搬到学校、医院病房、雨中的社区、戒毒所、养老院等地,不仅方便群众,扩大了司法公开,而且将法制教育带到基层。

在全院上下努力下,2013年,金湾区法院被省高院荣记集体二等功,并被授予全省“三打”专项行动先进集体,成为珠海唯一一家连续三年被省高院授予“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单位。

来源:珠海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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