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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中院获“广东省依法治省工作先进单位”荣誉
作者:原创  发布时间:2014-12-18 18:25:24 打印 字号: | |

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被评为“广东省依法治省工作先进单位”,日前举行了授匾仪式。这是珠海中院建院以来首次获得该项荣誉,也是全市唯一一家获此荣誉的单位。

近些年来,珠海中院紧紧围绕“公正司法,司法为民”工作主题,积极参与法治珠海、平安珠海建设,大力推进改革创新,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

2009年至2013年,全市法院受理案件总数从27216件增加到32669件,在审判任务繁重、案多人少的情况下,全市法院办案质量、效率、效果持续位居全省法院前列。全市法院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坚持围绕全市工作大局谋划法院工作,加大司法保障力度,努力为珠海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司法服务。比如为了推动创新型城市建设,设立了全国首家中院派出的知识产权法庭。法庭成立以来,妥善审理了格力电器专利被侵权案等一批影响较大案件,企业和群众对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信心明显增强,知识产权案件大幅增长。有3件案件分别被列为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案件和全国八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知识产权法庭已成为珠海招商引资的重要品牌。

全面加强法院队伍建设,大力推进改革创新工作。近年来,全市法院坚持以改革创新推进科学发展,被最高法院、省法院确定为知识产权“三合一”审判、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家事审判、少年审判、执行精细化管理等多项改革措施的试点单位,被最高法院、省法院确定为司法公开、法院文化建设、学习型法院创建等工作的示范单位。

全市法院坚持把接受监督作为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的有力保障,他们制定45项司法公开标准,坚持“依法能够公开的全部公开”。推进裁判文书上网公开,开通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平台,举办网络庭审直播。组织法院开放日,接待群众参观。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陪审员总数逐年上升,参审案件数占一审普通程序案件的85%以上。

这些年来,珠海中院屡获好评,先后1次荣立集体二等功,2次荣立集体三等功,3次获评全省中级法院先进单位;先后被评为珠海市先进集体、全国司法公开示范法院、广东首批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全省首批学习型法院示范单位、全省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2011年,在全省法院人民群众满意度调查中,珠海法院排名全省第一。

来源:珠海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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