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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中院司法建议被采纳 珠海市律师出庭着装即将规范
作者:原创  发布时间:2014-12-18 18:48:03 打印 字号: | |

据调查,在珠海法院乃至全国法院,律师出庭不按规定着装或不规范着装问题非常突出。律师出庭应具备基本的司法礼仪,注重仪容仪表,规范着装、统一着装是律师执业形象和精神风貌的综合反映,也是基本的职业要求。

为严肃庭审活动,珠海中院就规范律师出庭着装问题提出司法建议。该建议指出律师在担任代理人或辩护人出庭参与诉讼活动时,必须穿着律师出庭服装,着装应严格执行司法部《关于实行律师出庭统一着装制度的通知》规定。律师出庭着装应表现出严肃庄重的精神风貌,按照规定配套穿着,保持律师出庭服装的洁净、平整,服装不整洁或破损的不应使用。律师在出庭服装的外面,不得穿着其他衣物或佩戴其他饰品。

该司法建议引起珠海市司法局等单位的高度重视。市司法局表示将督促市律师协会把规范着装问题作为律师队伍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重要内容来抓,要求律师在担任代理人或辩护人出庭参与诉讼活动时,必须按照规定统一着出庭服装。市律师协会已将律师出庭着装问题及具体实施办法列入理事会会议议程,并要求各律师事务所对律师着装进行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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